为缓解绵阳市安州区综治中心事多人少的矛盾,配齐配强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平安安州、法治安州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户籍在绵阳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协助执法人员3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具体条件
1.年龄:18—35周岁(2005年1月1日至1988年12月31日出生)。
2.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警院(校)、政法学院(校)毕业或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3.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体检和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11月24日(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
2.报名地点: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政治处(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8号,绵阳市安州区行政大楼469室)。
3.报名应携带的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及与聘用岗位有关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员退伍军人同时还需携带退伍证,填写《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可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将上述材料扫描件或者照片发送至48921826@qq.com)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岗位适应性测试的方式,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身体素质等。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检者承担。
(四)政审
政审工作主要审查拟聘用对象的家庭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有无参加邪教组织等。
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聘用
对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须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时间原则上实行三年一聘(聘用合同期间包括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劳动关系。
六、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绵阳市安州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方案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陆林 电话:13330880093
监督举报电话:0816-4336015
附件: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