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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丨法官倾力调解获锦旗
www.az.mianyangpeace.gov.cn 】 【 2022-04-30 15:39:20 】 【 来源:安州长安网

  


  近日,安州区法院法官收到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表达了当事人对法官尽职尽责、耐心调解、定纷止争的肯定和感谢。


  案情回顾


  送来锦旗的是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亲属。2021年7月4日,夏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从秀水镇方向驶往花荄镇方向,行驶途中,与同向前车道直行由张某驾驶的自行车追尾相撞,造成张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在此次事故中原告无责任,夏某负全部责任。本次交通事故造成张某脑部受伤,前后三次住院治疗,后经司法鉴定,张某为一处八级、两处十级伤残。张某的损失远远超出交强险的限额,而夏某没有购买商业险,超过交强险的部分需要被告承担。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分歧较大。2022年2月,无奈之下的张某向安州区法院提起诉讼,将夏某和其参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


  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组织开展庭前调解,促成保险公司与张某就交强险限额内达成了合意,保险公司同意赔付张某损失17.8万元。超过交强险部分的需要夏某进行赔偿,但是被告对于超过交强险部分的金额不予认可,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双方就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赔偿金额等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次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都是60岁左右老人,既是同村又相熟,主要矛盾在于张某因事故造成伤残,难以接受现实,夏某则片面认为自身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且经济困难无能力赔偿,导致双方情绪激动,难以心平气和进行协商。鉴于此,承办法官本着和睦邻里关系,尽早化解纠纷的原则,找准纠纷根源,循序渐进将矛盾最终化解。


  达成和解


  承办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法,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分别释法明理。对夏某进行法理讲解,让其换位思考,使其明白自身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对张某及其家属开展情绪疏导,让他们心情平静,互相体谅,为进一步调解创造条件。后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在之前调解基础上确定新的调解方案,对夏某超过交强险限额外的赔付金额以及支付期限进行确定,双方几经周折达成了一致协议,夏某当庭支付了张某超过交强险部分的损失4.5万元,本案至此圆满解决。


  


编辑: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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